第四十章 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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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来的第一天莫祈就彻底的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地方,蓝天,白雪,冰川,马儿,这些都曾经只是在莫祈的梦里出现过,没想到今天居然全部给实现了,现在莫祈感到无比的满足,在这个美丽的地上和最心爱的人相伴,不是为人生的一大乐趣,今天胖子说要教自己骑马,但是这个任务却被齐九抢了过去,自己心爱的人怎么能让别人手把手的教学呢?

  这是一个好天气,下了一夜雪花的天空显得格外的清澈透亮,莫祈很喜欢这种干净的感觉,毕竟在他们居住的城市里,这种蔚蓝的天空是看不到的,所以莫祈喜欢这里,无比的喜欢这里。

  早上,齐九带着莫祈来到了农场,克里克斯大叔和胖子正在给马儿添加着草料,花舞在一旁给马儿梳着鬃毛,感觉到舒服的马儿,是不是的打个响亮的喷气生,这可把莫祈给吓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花舞一点也不害怕,而且还能跟他相处的这么的好。看着齐九和莫祈的到来,花舞把刷子一丢,迎了上去。

  “你们怎么来马厩了?”花舞揽着莫祈的脖子亲切地问道。

  “来这里挑一匹马,顺便在给莫莫挑一匹,教教他怎么骑马!”齐九摸着其中一匹马的脖子说道。

  “花花会骑马了吗?”莫祈站着眼睛好奇的问道。

  “我当然会了,你见,那匹白马就是我的!很可爱吧!”花舞说着就冲上去揽住了马的脖子说道,马儿也很给面子,亲昵的蹭了蹭花舞的脖子。停了一会后,花舞又说道:“他的名字叫莉莉!是一匹可爱的母马,是一个小美人哟!”

  “真的很可爱!”莫祈也走上前去摸了摸马儿的头,莉莉很听话,也很温顺,就背着两只可爱的小白白给欺负着。

  “我说胖子,你的马呢?”齐九拍了一下胖子的肩膀说道。

  “右边第二匹枣红色的!就是我的!”胖子胖了一下马头说道:“怎么样,还不错吧!”

  “不错是不错,这匹马,就是少了一点野性!”齐九摸着下巴说道。

  “要野性啊!也有啊!你来看看这匹!”克里克斯大叔打开了一个围栏的门说道:“这匹马我叫他旋风,他是野马和我这里最好的母马配出来的,完美的遗传了他父亲的狂野和俊美!但是就是因为他的脾气太差了,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起到他的被上面!”克里克斯大叔的话语里带着些许的骄傲,又带着一点点的失落。

  “野马的后代吗?有点看头!”齐九的眼中发出了骇人的光芒,就像是饿狼看到猎物时的眼神,我在围栏里的旋风感觉到了齐九的眼神,回过头来看着齐九,齐九也打量着这匹漂亮的马儿。

  马属动物起源于6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初期,其最原始祖先为原蹄兽,体格矮小,四肢均有5 趾,中趾较发达。生活在5800万年前第三纪始新世初期的始新马,或称始祖马,体高约40厘米。前肢低,有4趾;后肢高,有3趾。牙齿简单,适于热带森林生活。进入中新世以后,干燥草原代替了湿润灌木林,马属动物的机能和结构随之发生明显变化:体格增大,四肢变长,成为单趾;牙齿变硬且趋复杂。经过渐新马、中新马和上新马等进化阶段的演化,到第四纪更新世才呈现为单蹄的扬首高躯大马。不同品种的马体格大小相差悬殊。重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所谓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被毛春、秋季各脱换一次。汗腺发达,有利于调节体温,不畏严寒酷暑,容易适应新环境。胸廓深广,心肺发达,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食道狭窄,单胃,大肠特别是盲肠异常发达,有助于消化吸收粗饲料。无胆囊,胆管发达。牙齿咀嚼力强,切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称为受衔部,装勒时放衔体,以便驾御。根据牙齿的数量、形状及其磨损程度可判定年龄听觉和嗅觉敏锐。两眼距离大,视野重叠部分仅有30%,因而对距离判断力差;同时眼的焦距调节力弱,对500米以外的物体只能形成模糊图像,而对近距离物体则能很好地辨别其形状和颜色。头颈灵活,两眼可视面达330°~360°。眼底视网膜外层有一层照膜,感光力强,在夜间也能看到周围的物体。马易于调教。通过听、嗅和视等感觉器官,能形成牢固的记忆。平均寿命30~35岁,最长可达60余岁。使役年龄为3~15岁,有的可达20岁。

  这匹马正直最好的年纪五岁左右,她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有被人骑过,当然也有人想骑在他的马背上驰骋在着原野之中,但都被狠狠的摔了下来,被甩的那叫一个惨啊,只不过现在起就看上了她,但是很显然旋风不想让他骑,所以现在就开始了一场力量与技巧的较量。

  旋风很安静的跟在克里克斯大叔的后面走着,可是他的眼神却一秒钟都没有离开过齐九,而齐九也换好了马服盯着旋风,跑马场上,克里克斯大叔给旋风套上了马鞍,旋风也知道即将有人要骑上了他的背,所以旋风的蹄子开始刨土,死死的盯着齐九,仿佛在说:来吧,我不怕你!

  齐九拍了拍马服上的根本就不存在的尘土,白色的马服和黑色的旋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齐九拍了拍旋风的脖子,翻身坐上了旋风上的背。

  “祝你好运!”克里克斯大叔说着放开了自己手里的缰绳。

  克里克斯大叔的话还没有说完,旋风就像箭一般的飞了出去,看着消失在地平线的齐九和旋风,胖子不由得擦了擦汗,他一来到的时候也是一眼就看上了旋风,但是后来差点被旋风一脚给踩死,他就再也不敢奢望骑上旋风的背了。不过看着齐九那么潇洒自如的齐九,胖子结结实实给起就担心了一把,可是想到齐九的技术,胖子又小小的放了一下心。

  胖子又回头看了看牵着自己马的莫祈和花舞,花舞给莫祈挑了一匹马厩里脾气,性格最好的一匹马。这是一匹和胖子的马差不多的马,一匹两岁多的可爱小马驹,这匹小马驹只喜欢吃胡萝卜,对莫祈也有一种亲近感。花舞把莫祈扶上马,三个人,慢悠悠的在农场里晃着。

  莫祈突然想起。法国的一个名叫布封的作家曾写过关于马的一篇文章,莫祈记得里面有这么一个片段: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现在的莫祈就骑在这种身体匀称,优美的生物生物身上,所以说莫祈是满足的,他们很满足现在这种生活,约么过了一个多小时,莫祈看到了骑着旋风的回来的齐九,看着坐在旋风背上,而又安然无恙的齐九,胖子的心彻底的了下来,不过,胖子心里的又起了疑惑。

  “你们~~”胖子不可思议的说道。

  “我们成为兄弟了!”齐九摸摸旋风的鬃毛说道。

  “一万只草泥马也平复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胖子朝着齐九比了比中指说道:“你厉害!你厉害!”

  “这是真的吗?”莫祈问道。

  “这当然是真的!”齐九自豪的说道。

  “这真的是真的吗?”花舞又问道。

  “这当然是真的!”齐九无奈说道。

  这就是生活啊,别人有的时候就是不相信你你能做到,所以不断的追问你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真的做到,人们啊,就是一种就算自己看到,也要问上两句的生物,所以说,有的时候,你要不厌其烦的解释解释再解释,对他写就像是苍蝇的人,喷洒上杀虫剂把他们杀死,之后我们的就安静了,所以所,对于那些让人发燥的生物,就不要去理他们,让他们自己去浪好了,做好自己,无愧于心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这一天,过得很愉快,齐九和莫祈都有了自己的马儿,以后他们就可以驰骋在这美丽的旷野上,不受约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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