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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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正值雨季,地处祖国偏北的煜城市今年雨水格外丰富。只不过与江南地区的烟雨蒙蒙截然相反,这里的雨来得悄无声息,去得也利落迅疾,十几分之前才看见雷电狂舞撕裂天空,不过转瞬大雨就兜头而下,不过多时,低洼地区就蓄起了没脚踝的积水。

  第一人民医院的门口是一条长街,开满了装修简单的大大小小的小吃店和小杂货摊。由于这医院是旧址,只剩体检科等无关紧要的科室,病人不多,再加上旧城区的管理松散,对摆摊设点的管理不怎么重视,任由鸡鸭嘈鸣和各种小商贩的叫卖声混在一起,显得格外凌乱。

  白黎推开一家早点铺的门,上午十点半已经很少有人吃早点了。店里客人不多,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坐在门口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靠角落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小铺子很安静,两个女生的谈话清晰地投进耳朵里。

  “看!通缉令!”一个女孩子突然惊讶地低呼一声,“入室抢劫……致三岁男童死亡!天呐!案发地点竟然就在煜城本地!”

  “这也太缺德了吧?什么人干的?”

  “好像嫌疑人叫朱德军……这还有照片,警方已经在追查了,这个家伙,一看就贼眉鼠眼不是好人!”

  馄饨端上来,白黎抬头,视线正好落在对面桌子上,背对他坐着的女孩手机上,一张黑瘦的照片映入眼帘。

  雨后的天空只晴了一半,大片厚重的铅云还停留在头顶,老城区的树木格外茂盛,路过的时候,柳叶上的水一滴一滴地落在身上。

  行人不多,车辆也少。建筑古旧,走在路上,有一种穿越回十几年前的恍惚感。

  白黎拎着一个袋子不疾不徐地走,袋子上有鲜明的红色十字记号,这是无偿献血的赠送礼品。

  拐过医院是一条旧学院街,学生们早就搬走了,这条街只有在晚上摆上烧烤摊的时候才会热闹几分,白日里略显荒芜。公交站牌前空无一人,他刚停下来,手机就响了。

  屏幕显示,来电人,是妈妈。

  “阿黎,在煜城安顿下来了吗?”

  白黎目色清淡:“嗯,挺好的,宠物医院的手续都办完了。”

  对面静了几秒,白妈妈才开口:“你一个人在煜城不要太辛苦,要多交几个朋友,多出去走走,不要总一个人闷在家里。”

  白黎沉默一下,才轻轻“嗯”了一声。

  “对了,我打听到,你小时候玩的很好的朋友,季家叔叔的儿子季云舒,他就在煜城做警察,我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你如果有事情的话,他可以帮忙。”

  季云舒。

  他的脑海里搜索了几秒,才想起季云舒的样子,他们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班的,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只是后来上了大学,因为距离隔得远了,也就慢慢地就不再联系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谁又还记得谁呢?

  他没明说,只是顺着妈妈的话应了一声:“我知道了,你放心,我在煜城一切都很……”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人重重地撞在身上,手机一时没拿稳,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白黎下意识一抬头,还未等看清来人的模样,一只手已经将他的手臂狠狠扭在身后,明晃晃的西瓜刀已经搭在他的脖子上。

  白黎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自己好像被绑架了。

  那人身后慢慢靠上来的一行人立刻顿住,干脆利落地拔出藏在衣服里的手枪瞄过来。

  “朱德军!”一个十分年轻的刑警大吼了一声,“放开人质!”

  朱德军……白黎苦笑一声,这么巧吗?

  入室抢劫案对于刑警来说算不得什么大案,但是致人死亡就属恶劣了,尤其还是一个三岁的孩子。案件被曝光后舆论压力扑面而来,刑警队不眠不休追查几天,才确定了凶手是外来务工人员朱德军。只是像朱德军这样的外来人口大多是在建筑工地打零工,没有固定住所,搜捕难度很大。发出通缉令后,刑警队很快就接到报案,只是没想到嫌疑人警惕性很高,警方只是刚一靠近,他便拔腿就跑。

  旧城区的学院街布局简单空旷,甚至没有一条多余的小路,大白天并不适合藏匿,朱德军无处可逃,只能顺手抓住了这个看起来有些清瘦的年轻人作为人质。

  白黎皱皱眉,开口却是十分替这个绑匪着想:“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蹲下来。”

  他比朱德军高一头,朱德军扭着他的手臂挟持他,他便只能仰着身体,十分不舒服。

  “少废话!”朱德军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死死地盯着面前的警察,“你们都放下枪!退后!不,把枪丢过来再退后!”

  一个看起来十分青涩的小警察面色上浮现出几丝无措,看了眼刚刚说话的年轻警官,小声问:“老大,怎么办?”

  “不许说话!”朱德军双眼通红,厉声喝道,“把枪丢过来!要不然我就杀了他!”

  “退后!”站在最前方的年轻警官立刻下令,不动声色地看了白黎一眼。

  “把枪放下!”朱德军的嗓音有些沙哑,喘息粗重,显然刚刚的逃跑耗费了他不少的体力,他已经慌了,“否则我会杀了他!会杀了他!”朱德军说着,手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西瓜刀一时不稳,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明显的伤痕。

  年轻警官立刻举起手:“别冲动,我们放!”说着,将自己手里的枪放在地上,脚尖一踢,这一踢的力道控制得极好,枪恰巧留在了警察和劫匪的中间。

  朱德军的喉咙动了动,死死地看着那把枪。这个距离对于他来说一点都不方便,如果他弯腰去捡,势必要放开人质,而如果让警察再踢过来,这个距离对他又太过危险。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先把枪拿到手再说。”正僵持中,被控制的白黎突然轻轻开口,“对于劫匪来说,女人和小孩子才是最好的人质,你挟持我,既难控制,又要防止我反抗,费心费力。而如果你有了枪就不一样了,因为你有凶器,又有我做人质,警方都不敢随便激怒你。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警方都会满足你。”

  朱德军的眼珠飞快地动了动,咽了咽口水,他显然心动了。

  白黎用眼神指了指掉在地上的袋子:“我刚刚在医院献了血,你知道的,献血后的人会非常虚弱,我逃不掉的。”

  朱德军咬咬牙,警惕地扫了一眼几步之外的警察们,终于按捺不住弯下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手枪。

  就在他弯下腰的一瞬间,白黎的身体一拧,迅疾又沉重地提膝撞上朱德军的腰,朱德军被他突然的一脚踢得一个踉跄,西瓜刀下意识地砍过来,白黎即使已经竭力闪避,刀尖仍旧在脸颊上划出一道浅浅的伤痕来。

  就在朱德军攻击白黎的瞬间,年轻警官已经就地一滚,避过刀锋欺近,扣住朱德军的胳膊用力一拧,他手里的刀抓不住落在地上,西瓜刀落地的同时,一副手铐已经牢牢地将朱德军的双手铐住。

  围在周围的便衣们冲上来,将朱德军拖起来押进警车。

  待绑匪被推走,白黎脑海蓦然一白,强烈的眩晕感和无力感一涌而上,他顾不得积水,身形一晃坐在地上,双眼发黑,一张看不清楚的侧脸一闪而过。

  才参加工作不过一年的小警察凌昭笑嘻嘻地递上来一张纸巾:“老大就是老大,这身手,利落!”

  季云舒接过他的纸巾擦了擦沾满了泥水的手和袖子,不客气地嘲讽:“来警队的时候不是还吹牛,说什么在警校长跑四年都是第一,怎么,长跑冠军连个嫌疑人都跑不过?”

  凌昭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不是才来,路不熟嘛,才让他抄近道跑了的。”

  “回去再收拾你!”季云舒显然不信他这一套,指指他,“去,看看人质怎么样了。”

  在朱德军被控制住的时候,就已经有警察过来扶他,可惜因为献血的原因,刚刚那两下让他体力透支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被扶到警车里坐下,面无血色,只是微阖的眼睛却很平静,如果不是脸上和脖子上的伤口,他丝毫不像一个刚刚从抢劫犯手下被救出来的人质。

  季云舒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眼睛里晕出些不合时宜的笑意:“原以为是个小白脸,没想到到头来是个硬茬子。”

  白黎闭上眼睛没理他,听着他带着些得意的声音,心里琢磨着回头要不要投诉他。

  季云舒被他的反应弄得一愣,眼前这个人虽然有点狼狈,可眉眼轮廓明显还是几年前熟悉的模样,只是那时候稍微黑了一点点。不知道是不是刚刚被挟持的缘故,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靠在警车上的样子竟然有了点女人似的弱不禁风。他忍不住出言调侃,可这个人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没有反唇相讥,反倒跟没听到一样理都不理。

  他不死心,凑过去,手撑着车窗弯下腰:“小白脸,你该不会是不记得我了吧?”

  白黎没有反应,双眼紧闭,薄薄的嘴唇没有丝毫血色,白得吓人,季云舒心里一紧,连忙伸手拍拍他的脸:“喂,白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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