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卸磨杀驴可是不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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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晚饭,宗天耀又在家里翻了个底朝天,连他周岁前的奶瓶和开裆裤都翻出来了。

  我看到他兴致勃勃的小脸又一次变得异常沮丧,心里非常不忍,忽然想到老板娘的儿子和宗天耀差不多大的年纪,天天住在医院里,没有小朋友和他玩,就装出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对宗天耀说:“啊!我想起来了,我在医院见到一个小男孩,他大脑出了点状况,不知道是不是你找的那个小天使,要不要我们明天去医院看看?”

  宗天耀一听,就来了精神,非要拉着我当晚就去,我哄了半天,才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宗天明对这小天使的事并不太上心,或许以他开始思考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这个问题的头脑,他就已经意识到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天使。

  但是他并没有戳穿这个真相。

  第二天,他挂着一脸的若有所思和兴高采烈的宗天耀在我和萧阡的带领下一起去医院了。

  小男孩叫罗嘉兴,他见到我们高兴得差点哭出来。

  不过宗天耀一进门就围着小男孩叽叽喳喳地乱问,问得小男孩惊悚不已,频频看向萧阡求助。

  我不大能理解,这孩子为啥那么喜欢萧阡,明明萧阡看起来非常不好相与,但是萧阡铁青着脸把小男孩从床上抱起来时,小男孩却明显地放松了不少,对于宗天耀那一箩筐的问话也能应付两句了。

  我也不大能理解,萧阡明明对罗嘉兴很友好,为啥每次把他抱起来时,都要摆出一副便秘的表情。

  萧阡听了我的疑惑,满是不屑地问:“你不知道四岁的孩子到底有多重吗?”

  我顿时恍然,看看萧阡那略显单薄的身躯,心想这还真是为难他了。

  小孩子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隔阂,宗天耀不一会儿就和罗嘉兴混熟了,罗嘉兴也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害怕,和宗天耀玩得很开心。

  老板娘对我们的到来表示非常感谢,我和萧阡去罗伯特家收拾剩余的花草的时候,宗天耀和宗天明就留在了医院陪罗嘉兴玩。

  傍晚我们去接他俩,突发奇想地问宗天耀,那孩子是不是他要找的小天使。

  宗天耀沮丧地摇摇头:“嘉兴不是小天使,小天使是从天上来的,他应该长着一双会飞的翅膀,可是嘉兴没有翅膀。”

  我觉得天耀差不多快要明白这世上根本没有天使了,但看他失望的神情,突然有些替他难过,刚要表示安慰,宗天耀却话锋一转,拉着我的手新高彩烈地对我说:“叔叔,你不知道,嘉兴是个很有趣的小朋友,他也不会取笑天耀说话奇怪,嘉兴和天耀一定会成为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有点跟不上宗天耀的思维,明明前一秒还难过得想要哭出来,下一秒就开心地活蹦乱跳了。

  不过,他和罗嘉兴能合得来无论如何都是件好事,我感到非常欣慰,拍拍宗天耀的头,夸他是个好孩子。

  宗天耀腼腆地笑笑,说他明天还去医院找罗嘉兴玩,他要告诉他怎样使用指南针,防止他以后和小天使一样迷路。

  第二天天还没亮,宗天耀就迫不及待地从被窝里爬了起来,胡乱吃了口饭,吵着让宗贤带他去找罗嘉兴玩。

  宗贤一边忙着恢复医院的运营,一面又要筹备周年庆典,被宗天耀吵得不耐烦,把他拎起来往肩头一抗,大步流星地出了餐厅。

  昨天我们去医院的时候,宗杰突然回来给宗天明办了转学手续,于是宗天明和宗天耀正式从他们姥姥家搬了回来,开始在宗家大院生根发芽。

  宗杰推说还有事情要忙,连夜就走了,所以宗贤一离开,今天送宗天明去学校报道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头上。

  我看看宗天明,他正抱着他的小瓷碗,望着宗贤远去的背影发呆,神情有些黯然。

  我以为他因为老爸不经过他的同意就给他转了学而生气,就安慰他说,在新的幼儿园里,他会认识很多新的小伙伴,遇到新的老师,学到新的知识。

  宗天明回过神来看看我,有些消沉地问:“大聪叔叔,天耀不一起吗?”

  我突然明白了问题的所在,想了想解释道:“天耀年纪还太小,去上学太难为他了。”

  “嗯,我明白了。”宗天明点了点头,继续闷声不吭地吃自己的饭。

  吃完饭,我带着宗天明循着宗杰留下来的地址找到那家幼儿园,把他托付给他的老师,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了他一番,告诉他我中午就来接他,便离开了。

  我知道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很难,但是为了他的成长,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大人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守在孩子们身边,他们必须学会独立。

  只是,我有点不大赞同宗杰这么不靠谱的做法,他事先没有透露半点消息就突然给小家伙转学了,转学的第一天都不知道来送送。

  工作再忙,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吧。

  而且,小家伙的妈妈从来也没有在宗家露过面,这似乎也太说不过去了。

  如果我有了孩子,我一定不会本末倒置……

  想到这,我忽然有些郁闷,我和宗贤,是不可能有孩子的,尽管医学已经发达到可以找人代孕,但是我还是不能忍受那孩子的身体里流着宗贤或者我和别的女人的血。

  从幼儿园回来,我无事可做,打电话问了问宗贤有没有什么需要我的帮忙,得到否定的答复和要我好好在家休息的命令之后,我溜溜达达地来到了花园。

  时值深秋,花园里的花木几乎都已凋零,只有池塘后面的一片玫瑰花,开得正艳。

  我想起夏天时宗贤给我编织的花环,心中顿时升起无限惆怅,叹息一声,走近那玫瑰,仔细端详。

  我不大喜欢玫瑰的香气,但是却对它的颜色无比钟爱。

  玫瑰红,我一直都觉得是世界上最高贵最决绝最不可企及的色彩。

  它怀着满腔的热情想要拥抱这个世界,却又用自己锋利的刺,拒人于千里之外。

  花开得很漂亮,却没有人来观赏。

  我想,如果把这些高傲冷艳的植物做成一束插花,摆放在室内,也不枉它在尘世美丽一次。

  我伸出手来,握住那玫瑰花的花茎,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缩回去了。

  尽管我自认为向罗伯特学到的插花艺术足可以让这片玫瑰花博得更多的青睐,但是,对它剩下的那部分来说,花与枝的别离,却是那样的残酷,而且离了枝的花,也是会痛的,不是吗?

  我放弃了做插花的念头,轻捻着花瓣观望了一会儿,想到最近没怎么见过我哥,便打算去他那看看。

  自从上次宗俭的父亲回来过一次之后,我父母没有再让他面壁思过,也没有再阻止他和宗俭交往。

  他和宗俭的亲昵行为收敛了不少,对宗贤更是万分的客气。

  我不知道那晚宗俭的父亲都做了些什么,不过就结果来看,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了。

  但是,怕再次遇到那种情景,我提前给他打了个电话。

  我哥似乎在生气,声音都有些嘶哑,我还没来得及多问,他便告诉我可以直接到办公室找他,他现在有些事,走不开,不能来接我,临末,还嘱咐我路上小心。

  我挂了电话,心中忐忑,不知道我哥在生谁的气,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去是不是合适,正在犹豫,我哥又打来电话,说他立刻就来接我。

  “哥,如果你忙的话,那我就不去了吧。”我小心翼翼地说。

  “我忙完了,你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我哥匆匆忙忙地应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我再见到我哥的时候,他刚戴着墨镜走下车来,周身凌厉的低气压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哥这样具有压迫感的气场,不由得为之周身一震,紧张得吞了吞口水,停在了原地。

  然而我哥这令人敬畏的气场也仅仅持续了两秒钟。

  他一转头看见我,满腔的怒火立刻化成了无限的委屈,摘下眼镜往旁边一抛,纵身一跃,挂到我身上,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掐着嗓子抱怨道:

  “啊啊啊,小影,哥哥快被气死了,你快拦住我,我怕我真就把这头倔驴给宰了!”

  我听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说的倔驴是谁,正要细问,他的司机走过来把墨镜扣到我哥头上,戏虐道:“BOSS,卸磨杀驴可是不厚道的。”

  我诧异地看他一眼,心中非常奇怪,难道我哥在他们公司“随和”到一个小小的司机也敢随便给他吃枪子?

  我哥愤愤地瞪了那司机一眼,怒道:“陈友道,你少在这得意忘形,迟早有一天,我把你整个半身不遂!”

  名叫陈友道的男子并不生气,反而和颜悦色地对我哥说:“BOSS,如果你同意让灯影如歌出席签售会,别说半身不遂,就是把我整成全身瘫痪我也在所不惜。”

  “陈友道你够了!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就算你拿发行数量压我,这事也!不!可!能!”

  我哥气得咬牙切齿,我的胳膊都快被他攥碎了,然而我顾不上挣脱,连忙问道:“哥,灯影如歌是你们出版社的签约作者?”

  我哥又把头上的墨镜甩到陈友道怀里,随口回答了一声是,又开始和陈友道争执起来。

  我心中掠过一阵狂喜,扔下我哥,跑到自己房间里翻出那本被我翻了无数遍的小说,又从桌子上抓了两支笔,跑到了大门前。

  我哥撸着袖子和陈友道吵得热火朝天,我大概听了一下,好像是在灯影如歌的新书的发行数量上起了分歧。

  我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见他们丝毫没有要停止的迹象,终于忍耐不住,抱着我的书和笔插到两人中间,向陈友道道了声抱歉,然后转向我哥,把书和笔塞到他手里,求他找灯影如歌帮我签个名。

  我哥和陈友道都愣了一下,我哥惊诧地问:“小影,你是如歌的粉吗?”

  我怕他不同意,赶紧点点头:“是是,从他出第一本书开始,我就是他的死忠粉了,听说他的新书马上就要发行了,希望这次能抢到正版。”

  我哥一听,又扑向陈友道吼了起来:“陈友道你听到没有,区区五十万册,连我亲弟弟都抢不到正版,你特么是铁了心的要为盗版市场做贡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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