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梦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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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长歌站立在深冬的寒夜里,岁暮天寒,只觉得浑身都瑟瑟发抖,忍不住将衣袖收拢得更紧些,她目光无声的回头过去,在冷冽的寒风中凌乱地看见那富丽堂皇的丞相府。

  她深吸一口气,有气无力对自己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夜色苍茫,街上行人寥落,万籁无声,更夫当当的打起了梆子,听来苍凉。

  吱呀一声,帝都的清安大街小酒馆的店小二放下支窗的竹架,对黑暗小店的一个更幽黯的一角赔笑说:“这位客人……小店要打烊了……”

  黑暗的角落里,小小的一团靠墙坐着,桌上几瓶粗劣的薄酒,听见店小二催促,轻轻“嗯”了一声,又咳嗽几声,才缓缓站起,放下一角碎银,顺手就将桌上没喝完的几瓶残酒带走。

  店小二望着那人裹在薄长衣里的瘦弱瘠背,无声摇了摇头——这寒夜还滞留在外的,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人吧?

  走出酒馆,迎面风紧,寒风侵肌,凤长歌将薄长衣拉紧了些,手指靠在唇边,想要吹点暖气让身体热乎起来,顿时咳嗽得厉害,她的病终是还未好,有在冷天着了凉,可能会病的更厉害吧!

  凤长歌喝了酒,独自游走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此时已是寅时,平常人家早已经在这个时间点睡着了。而她,如今是准备四海为家了!

  她,终究还是决定离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开辟一个全新的凤长歌。沈夫人这样算计她、凤汐银这样污蔑她!除了阿越和奶奶,还会有谁相信她呢?

  凤长歌恍惚中行至一处无人之地,她发呆着摩挲那粗糙的酒壶,无意瞥到一角清雅的龙纹黑袍,那深黑色披风上,月白色的摩柯孤挺花纹,以高傲冷清的姿态在夜深人静之时绚丽夺目。

  环佩叮当,凤长歌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用手移至凤长歌的腰间,顿时一股清香高贵的龙涎香沁人心脾,似乎无需过多的话语就可以知晓他的身份。

  那人靠她稍近,纤细修长的玉指握住她盈盈一握的细腰毫不费力,凤长歌想要用手稍微拉开与他的距离,却恰巧被她利用,反而将她与他的手指纠缠于一起了。

  “王爷这是要在荒郊野岭就要了长歌吗?”她的语气好冷漠,看不出她对晋羽城有任何温情。

  晋羽城也不奇怪于她的过于寡淡,只将红唇移至她敏感的耳垂旁边,轻言:“一刻春宵值千金,本王已给小丫头满上了几碗好酒,小丫头若不在,岂不是白费了本王的心意?”

  凤长歌垂下眼,只看着眼前的三寸土地,“多谢王爷好意,只是这情份,长歌怕是要辜负了!”

  “本王知道小丫头在烦什么,可今夜我们若是不把酒言欢,你的仇怕是以后都报不了了。”

  凤长歌听到这句话,灰暗的眼眸才亮了几分。

  “所以你确定我们还要这样的姿态说话吗?这路边风大,小心着凉,不如我们换个地方。”

  那酒馆说是酒馆,实际上只有几寸地,三张桌子就已经满了。

  桌上几瓶粗劣的薄酒,晋羽城递给凤长歌一壶酒,执壶的手指纤长洁净,姿势很稳定,稳定到冷漠的极点。

  凤长歌俯首,看着那酒,皱眉那壶是黑色的土罐,色彩也被抹得看不见几分了。堂堂宸王殿下,什么好酒没尝过,怎么会喝劣洒?

  凤长歌接过晋羽城递过来的酒,也不管这酒里有没有下毒,就着瓶口,一口口慢慢喝,顿时觉得嗓子火热,实在刺激,酒很快剩得不多,她就直接仰头对嘴倒。

  粗陶酒壶做工粗劣,边口不齐,有清亮的酒液漏出来,泻在她脸上,流下眼角。

  她漫不经心的去抹,指上一片湿漉漉,有酒气,还有些别的液体,她出神的看着手指,很久很久之后,轻轻抬手,蒙住了脸庞。泪无声无息的滑落,“嘀嗒”落于尘埃,消失。

  泪,是眼泪,凤长歌冷笑一声。

  窸窸窣窣地从袖子里掏出一支簪子,她看了良久,最终握紧了金玉簪。

  在那个朦胧的夜,珠纱灯下,云容月貌、韶颜稚齿的少妇拉着她的手,嘱咐之声犹在耳畔。

  “若儿,这支金玉簪子,你要永远的收好。娘亲今日亲手将它交到你手上。记住,它不仅仅是簪子,更是七代皇后手中的利器,娘不能一直守护你,以后这支簪子将会是你一生的平安符……”

  那时的话,年幼无知的她自然听不明白这话里面的意思。

  为什么一支簪子就是利器了?就是平安符了?

  但她相信母亲的话,一直死死守着这支簪子,哪怕是今夜被赶出凤府时,她也要拿着,永不放手。

  就如……牵着母亲温暖的手一般。

  雪夜无声,冷风割面,河水沉默流过,酒椅上少女身影绰约,拿着金玉簪的手指在夜色中闪着银光。

  远处楚馆秦楼的胭脂水粉的香气氤氲,靡靡之音和娇笑隐隐而来,传到这一角寂静的酒馆时,也只剩了寂寥。

  “别看这酒壶简陋,实则,这酒才是人生的真味。”这酒明明烈得出奇,他喝着却面不改色,镇定从容。

  “人生?那人生也必须是要有所生存的意念,而我,不知道可以依靠什么意念所生。”凤长歌仰首注视天际,微微发呆。

  “本王十七岁那年,为了一人第一次大醉,幸而在荒山之中偶然发现这家酒楼,便盘了下来,嫌烦之余还可以散心。”

  凤长歌一连饮了三罐却不晓得其味如何,只觉得这心都被麻痹了。

  “人生如酒,大梦似长歌。”如今她饥寒交迫,唯有几壶烈酒可以麻醉自己。

  晋羽城忽得指了指远处的一块地,“本王还记得那块地呢!过去就是乌江,乌江之外就是晋宁与南燕国的分界线。盛启之战就是那里发生的。当年本王不过十四岁,杀敌将十让,杀敌军三千,俘虏六千,一恍如今,本王虽身居高位……小丫头,你若是没有地方可去,宸王府却有个位置可以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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