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神秘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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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长歌抹了抹唇边遗留的酒液:“我与宸王殿下不过有几面之缘,您又为什么要帮一个毫无用处的人呢?”

  晋羽城语气平和:“本王知道,你不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你是皇室中人,又权倾朝野,如果不是能给你带来利益的人,你又为什么浪费时间来安排一个无用之人?”

  帝都中曾流传过一句诗:“天子清閒好挥翰,似君须合侍严宸。”暗指的就是封号宸王的晋羽城。宸王晋羽城少年封王,是皇位之争中仅存的一位皇子,年纪轻轻才二十五出头,论辈分却是如今唯一的皇叔,可谓晋宁国权倾朝野的第一人。据说宸王出生时,宫人曾闻皇宫中传有神秘的帝言之说,然而这个传说似乎没给他带来好运,不过几个月,他的母妃李贵妃产后离奇患病而死,无声无息薨灭巍巍皇城,当朝厉皇后曾试图将他养于膝下,但不知为何,后来又将他交给没有生育的皇贵妃蒋氏抚养。

  当今皇上有五位皇子,传闻中太子晋西源性情喜怒无常,二皇子温润儒雅,三皇子孤傲冷然,四皇子以美貌风流个性传名帝都,但是和太子交好,朝野声名也不错,诸皇子中最早封王,五皇子年轻,倒没什么传闻。而且原先风头最盛的并不是太子,也不是号称文雅公子的二皇子,而是这位少年早慧的皇叔。

  “因为,你是楚誉王的孙女,本王才会特意照顾你,这个理由你可满意?”

  “满意?楚誉王不是“通敌叛国”的奸臣吗?既然是奸臣,那我这个奸臣之后,又有什么需要宸王殿下的照顾?”晋羽城眼眸打过去此时凤长歌的眼底好似被隔了一层膜,反射出淡漠的深渊。

  良久,晋羽城淡淡道:“帝京城纷纷扰扰,既然你不相信我……总之希望下次见你,你能过得好些。”

  她能在今夜,和这见了三面的宸王共饮彻夜长谈,已经是人生的异数——不过都是因为在寂寥凄惨的时刻,恰巧遇上另一个寂寞的人而已。

  天色微微放了光,也是薄酒将尽的时候,凤长歌在早餐的第一抹光里,喝完了壶中最后一滴酒,笑道:“帝都大不易,相逢即是缘,王爷保重,长歌先行告辞。”

  凤长歌走开。

  清晨第一抹光透过雪色,照在她的背上,瘦弱的少女,背脊笔直。

  男子静坐不动,看她绝然离开而去,眼神里微光闪烁,半晌道:“无殇,你说她会去哪里?”

  草众里冒出容貌清秀的护卫,看了看凤长歌的背影,道:“在凤府待着,她生不如死,处处玄机,倒不如就在这帝都城隐姓埋名的生活,无殇猜她会改名重新生活。”

  男子微笑,然后又摇了摇头,“南王的人解决了吗?”

  “回王爷,已经解决掉了。南王的计划怕是又要失败了。”

  晋羽城勾唇淡淡笑,站起身来却垂下双眼,负手而立,半晌,那双白净修长的手指才轻轻抚摸了那日吻在她唇瓣上的痕迹……

  凤长歌理了理自己的衣襟,又把垂在腰间的长发扎起男子的发髻,为确保像模像样,她还对着湖边照了照,嗯,看起来确实有点男人相了。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还是男人装好办事些!

  一大早的,天刚刚微亮,帝都就已经十分繁华了,凤长歌走在帝都大街上,有不少富家小姐看见如此俊美的少年郎都用手帕捂着脸,害羞似的瞄了一眼凤长歌。凤长歌回头对这些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微微一笑。

  帝都城门高大宏伟,有几匹骆驼缓缓地向城外走去,这种动物晋宁国并没有,是西漠那边的特产,被人们用来作运输工具,应该是西漠商人来帝都做生意。

  帝都城内的街道八街九陌,道路两边的房屋鳞次栉比,软红十丈,有茶坊、酒肆、布店、首饰店、小吃铺、油铺、糕点、米店,杂货铺、客栈等等。商店中有买各式各样的绸缎、香火纸马、修理器件、算命看相、有装裱字画的、修面整容、制作成衣、药材店、漆器磁漆店、卖纸的、卖菜的、卖家具的,还有酒楼、膏药、卖书、花店等等各行各业,应有尽有。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车水马龙,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这几处都尽显了晋宁国都城帝都繁荣的景象。

  帝都城真繁华啊!

  “卖包子喽!卖包子喽!新鲜热乎的满城香包子喽!”卖包子的店家扯着嗓子招呼着客人。那暖和的包子气味吸引着凤长歌。

  凤长歌翻了翻自己身上的一点碎银子,唉声叹气道,早知道昨天就不喝酒了,若是再不找份工作,怕是她活不过三天,就要饿死了。

  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向店家要了一份满城香包子。

  恰巧一对表演耍蛇的队伍走过来,她以前在现代没有看过,看那表演实在入迷,竟无意冲撞了一位富家少年!

  “你干什么的!不长眼啊!”那富家少爷蛮狠无礼,凤长歌被那人指使家仆好一阵暴打,她慌里慌张逃入一条巷子,凤长歌转头,便看见不远处的一匹骏马之上,悠然地坐着一个男子。

  白马上坐着的是个少年,月白色隐青鹤纹锦衫,高雅得如一束清朗月光,和他的容颜气质交相辉映,披风亦是月白色的,绣着大团的细微的白色曼陀罗华,脚套云头靴,俊秀而凛冽,整个人有种翩翩公子的诱惑之美。只是这俊秀中还带有几分稚气,眼睛乌亮如黑珍珠,此时正漫不经心俯首看她,他的眼神安静而深邃,看着凤长歌的目光,看不见有任何的涟漪波动。

  “公子救命啊!”凤长歌迅速跑向男子,虽然她也不知道男子会不会出手救她,但是好歹要争取一下,她真的不想死啊!

  男子没有言语,只是冷冷一哼。潇洒下马,他衣袖已经迎风掠起,翻飞间白光一闪。立即上前与富家少爷的家仆杀成一片。但这男人速度快得惊人,那几个家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连他的身都没有近就被他解决,不过并没有伤这些家仆的性命。

  那些家仆都吓得赶紧逃命去了,凤长歌赶紧跑上前:

  “多谢大侠救命之恩!”凤长歌立马殷勤道。

  “我叫北堂玄。”他身上气息不同于晋羽城那般阴冷如雪般的高贵又微凉,而是一种流水中清澈的味道,若隐若现,却又能令人想起那般羞涩而纯净的感觉。

  “我,我叫长歌。”凤长歌讪讪道。

  北堂玄神色如常,俯低眼看着坦然和他对望的凤长歌,那女子脸色微微苍白,虽然是少年容貌,目光却依旧如静清澈,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他眼神微沉了几分,十分简短的“嗯”了一声,掉转过脸却有点出神。

  凤长歌似乎没有发觉他情绪的转变,发现他身后的那条马,兴致勃勃的伸手就要去抚那马身,北堂玄发现立即神色大变,喝道:“别乱碰小火雷,它脾气很暴烈的——哎?嗯?”

  小火雷那是一匹性子出奇古怪的名驹,今天却突然转了性子,对凤长歌的碰触竟然很喜欢,还微微动了动身子,还凑近了她一点,好像还很喜欢凤长歌的触摸。

  “它叫小火雷?好可爱的名字啊!”凤长歌又摸了摸小火雷,小火雷享受着凤长歌的抚摸。

  北堂玄眼神中有些惊讶,凤长歌就乖乖地收回手,讪讪的笑道:“对不住,你的马实在可爱,我没忍住。”

  北堂玄漫不经心道:“从今以后,你就跟我走了。”

  “跟你走?为什么?”凤长歌心里顿时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男人怎么一见面就要带她走?

  “我受人所托要保你平安,这只是我的任务。”北堂玄冷冷抱着那剑靠在小火雷身上。

  凤长歌想,现在的她茕茕孑立,孤苦无依,有人要北堂玄照顾她这样也好,有个人照应,反正她现在病还没好,又饱受饥饿之苦。

  “怎么?你不愿意跟我走?”

  “跟你走也不是不可以。那,小玄玄,你有没有吃的,我这肚子还饿着呢!”凤长歌就要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北堂玄迟疑了一会儿,道:“你跟我走,就有吃的。”等一下,她刚刚叫他什么?小……小玄玄?

  “那好那好,你有吃的,我就跟你走!”凤长歌立马被北堂玄的几句话收买了,毕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嘛!而且,北堂玄看起来也不会欺负她。

  北堂玄一手握住凤长歌的手,让她骑上了小火雷,凤长歌坐在北堂玄的身后,闻见他身上一股清纯天然的淡淡薄荷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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